南京外国语学校淮安分校消防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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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外国语学校淮安分校委托,就南京外国语学校淮安分校消防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南京外国语学校淮安分校消防维保服务

项目编号:JSCX-20190311

二、竞争性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需求: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消防主管部门要求,对学校整个消防系统设施进行排查,对损坏的消防设施维修,对系统存在的缺陷进行整改完善,满足现有建筑使用功能的消防要求,通过第三方检测并取得检测报告,且符合消防部门相关要求的标准;第三方检测合格后的两年维保服务。详细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2、采购预算:人民币__12__万元(超出此预算价作废标处理)。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1、竞争性磋商文件售时间:2019311上午9:00起至2019322日下午17:00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若潜在供应商未能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则其磋商将被拒绝。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地点及联系人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7号楚翘城2号商务楼203室),联系人:高工,联系方式:17366361060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现场踏勘: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有需要,请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勘察。

七、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32813: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32814:0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外国语学校淮安分校小学部(淮安市清江浦区创业路6号

4、其他有关事项: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现场,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竞争性磋商会议,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其响应文件。

八、竞争性磋商有关信息:

1、磋商时间:201932814:0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南京外国语学校淮安分校小学部(淮安市清江浦区创业路6号

、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事项:

1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17366361060  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7号楚翘城2号商务楼203室

2 、采购人:南京外国语学校淮安分校

联系人:曹校长 13913855815  南京外国语学校淮安分校小学部(淮安市清江浦区创业路6号

 

十、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十一、磋商保证金要求:

(1)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提供人民币伍仟元整_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一致

(2)交纳办法:电汇、汇票、本票、支票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其他形式(开户行在南京地区以外的供应商不接受支票或本票作为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要求从公司基本帐户中缴纳。

(3)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名: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3040180400010263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4)交纳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应根据企业自身开户行及磋商保证金到账延时性,视情况及时交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缴纳的保证金必须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一日的17时前以供应商的名称,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缴纳到指定账户,如因磋商保证金到账时效问题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对此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十二、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